關于調整上海市場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上證發〔2014〕49號
各會員單位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
為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將上海市場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每筆初始交易100元人民幣收取,暫減為按每筆初始交易金額的0.01‰收取,起點5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100元人民幣。請做好收費標準調整的相關準備工作。
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收費標準作出調整。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