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2〕16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提高發行上市審核工作質量,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為做好工作銜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按照《管理辦法》組建第一屆上市審核委員會和第一屆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下統稱新兩委)。
二、新兩委按照《管理辦法》負責實施注冊制板塊證券發行上市申請、證券退市相關事項和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證券)購買資產等申請的審議。
三、新兩委聘任公告發布前,本所第一屆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委員會將繼續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履職;科創板上市公司的退市審核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終止上市審核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