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設立上市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上市委),對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以及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就其提出的初步審核意見,提出審議意見;對本所相關業務部門出具的退市相關審核報告以及上市公司提交的相關書面文件進行審議,提出審議意見;對發行人提出異議的本所不予受理、終止審核、不同意轉板決定進行復審,提出復審意見;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前,上市公司依規申請聽證的,上市委聽取其陳述及申辯意見;對本所審核工作提出建議等。
上市委委員不超過30名,由本所以外的專家和本所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包括專職委員和兼職委員,以具有證券監管經驗專業人員擔任的專職委員為主。上市委通過召開審議會議等形式開展審議和復審工作,通過集體討論,形成合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