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3〕29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順暢上市公司融資渠道,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7月3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通知》(上證發〔2020〕50號)、《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的通知》(上證發〔2020〕52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