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4〕5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提升發行上市審核工作質量,規范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議工作,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2年12月23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上證發〔2022〕163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