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3〕3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決策部署,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主板和科創板交易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易規則》(詳見附件1)自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發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廢止清單中列明的業務規則(詳見附件3)同時廢止。
二、考慮到市場及會員業務技術準備情況,《交易規則》中此前暫未實施的部分內容繼續暫緩實施(詳見附件4),具體實施時間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4.《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暫緩實施條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