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 第十二號
為便于本所股權分置改革重點推進階段工作積極、穩妥和有序地展開,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結合窗口指導和信息披露審核發現的問題,本所公司管理部特就股改中相關事項提醒保薦機構和上市公司注意:
1、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則,擬進入股改的上市公司,需與保薦機構簽訂保薦協議后,由保薦機構或上市公司與本所公司管理部相關人員聯系安排股改事項。聯系人為周衛、王劍,聯系電話是021―68804229、021―68816142。
2、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有效,如上市公司在股改進程中出現下述情況,其停牌時間每增加5個交易日,即應刊登股改進程公告,說明未復牌原因及預計復牌時間:
(1)上市公司刊登進入股改的提示性公告后停牌的;
(2)上市公司在股改溝通期滿10天后繼續停牌的;
(3)相關股東會議通過股改方案7天后繼續停牌的;
目前已在股改進程中處于停牌的上市公司,如已出現前述情況,應在本備忘錄發布后兩個工作日內刊登股改進程公告。
3、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與股東大會召開日的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得多于7個工作日。
4、上市公司股改溝通期,不包括“五一”的七天法定假日。
5、G板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有送紅股安排的,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所獲得的相應紅股應遵循同樣的限售條件。
保薦機構和上市公司在使用過程中對本備忘錄如果有任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告訴我們。
聯系人:操艦、周文偉、張小義。
聯系電話:(021)68803588,聯系信箱:jcao@sse.com.cn、wwzhou@sse.com.cn、xyzhang@sse.com.cn。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