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結算參與機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等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會計部函[2012]403號)的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證券市場A、B股證券交易監管費由按交易額的0.04‰收取調整為按交易額的0.02‰收取,免收基金、債券證券交易監管費,權證參照基金執行。
上海證券市場交易清算相關費率參數自2012年9月1日起按上述標準調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按原標準多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清退事宜將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