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上海證券交易所
文號:上證會字〔2011〕26號
日期:2011-08-26
關于非現場交易服務的證券營業部衛星行情接收系統安裝事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關于對不提供現場交易服務的證券營業部安裝衛星行情接收系統有關意見的函》(機構部部函[2011]299號)的精神,本所結合不提供現場交易服務的證券營業部(以下簡稱“非現場交易營業部”)的業務發展實際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對新設和傳統營業部在遷址后服務方式發生變化的非現場交易營業部衛星行情接收系統安裝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獲得上級監管機構批準的新設和傳統營業部在遷址后服務方式發生變化的非現場交易營業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通信網絡技術白皮書》(上證通字〔2011〕1號)對非現場交易營業部的相關要求,在保障信息系統正常、穩定、安全運行的前提下,可申請免于安裝衛星行情接收系統,并向本所通信公司提交上級監管機構的批復等文件,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