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上海證券交易所
文號:上證會字〔2013〕4號
日期:2013-01-22
各會員單位: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已在債券市場及相關創新業務中實施合格投資者準入制度,會員通過本所會籍系統報送合格投資者信息,用于前端控制及交易監管等事宜。為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具體要求,切實防范業務風險,請各會員單位在現有報送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填報合格投資者基本信息,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本所市場開展以下業務的會員,除通過本所會籍系統進行信息報送之外,還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本所報送合格投資者基本信息:
(一)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
(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三)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轉讓業務;
(四)債券市場業務;
(五)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的其他業務。
二、會員報送合格投資者基本信息,應當包含如下內容:
(一)股東賬號;
(二)賬戶名稱;
(三)客戶聯系方式(個人客戶姓名、機構客戶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傳真、email、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四)本所要求填報的其他信息。
三、會員應當按照以下路徑及本通知附件規定的格式,向本所報送合格投資者基本信息:
(一)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合格投資者: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gtgyzx.com,以下簡稱“SSE網站”)――會員公司專區――業務辦理――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業務辦理――報價回購證券交易合格投資者賬戶聯系信息申報。
(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合格投資者:SSE網站――會員公司專區――業務辦理――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辦理理――約定購回證券交易合格投資者賬戶聯系信息申報。
(三)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合格投資者:SSE網站――債券專區――賬戶報備――私募債合格投資者證券賬戶報備――私募債合格投資者賬戶聯系信息申報。
(四)債券市場專業投資者:SSE網站――債券專區――賬戶報備――專業投資者證券賬戶報備――專業投資者賬戶聯系信息申報。
其他有關業務的合格投資者信息報送路徑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會員應當于2013年1月25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本所報送已有合格投資者的基本信息,并于每個月的前10個交易日內,報送新增合格投資者的基本信息。會員通過本所會籍系統進行的信息報送要求保持不變。
聯系電話:021-68800142。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合格投資者基本信息報送格式